省国土资源厅酝酿“土地使用费”开征方案,年内或报省政府
可能设一“最低线”,人均居住超过一定面积,就要征收
并非一次性缴清,可能每年征收一次
本报讯记者彭锋、崔朝阳、尹安学、许琛、王晓云、张军报道:昨日,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首场记者招待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该厅正在制订方案,探索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方案力争在年内完善成型。
林浩坤表示,目前广东的土地资源闲置情况比较严重。在珠三角特别是农村地区,一户拥有六七块宅基地的情况非常普遍;在城镇,很多人为了投资而买几套房,有的城市竟然有近10%的房屋业主是幼儿园孩子或中小学生,甚至有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位3个月大的婴儿。同时,在城乡还有不少人无房可住。林浩坤认为,这说明土地资源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和巨大浪费。
据介绍,200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物价局研究探索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的办法,利用经济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林浩坤透露,国土资源厅正研究制订开征方案,争取在今年内成型,提交省政府报批。“谁占有了过多的土地资源,政府就理所当然要征收这个土地使用费。”林浩坤认为,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是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征收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让多占土地的人逐步退出手中的土地资源”。
据悉,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与目前已在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针对那些过多、过度占有,粗放浪费土地资源的人,而后者针对的主要是开发商和企业。
目前,土地使用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和方式仍未确定。但林浩坤透露,这个土地使用费很大可能是每年征收一次,并非一次性缴清。
林浩坤还表示,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可能设一个最低线,如果人均居住超过一定面积,那么,超出面积就需要征收土地使用费;如果低于最低线,则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
据透露,在制订的方案中,各个地市都将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征收最低线和具体征收标准,而同一城市城乡之间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第12 页try showAd(3,0,1); 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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