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境外存款344万判了一年
上海宣判首起此类案件,专家指出:这笔钱可重复计入其他犯罪数额中同时处罚
新年伊始,上海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一起腐败大要案:上海市嘉定区供销合作总社原主任张伟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99万余元;收受贿赂352万余元;以妻子名义在香港开账户存入巨款,折合人民币344万余元,未按国家规定如实申报;132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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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关注的是张伟民犯下的隐瞒境外存款罪,系上海市查办的首起此类职务犯罪。据了解,此类犯罪被查获和判刑在全国也属罕见。上海市嘉定区的检察官是怎样突破这起案件并将张伟民送上审判台的?“97刑法”中设立的这一罪名,为何在司法实践中几近“闲置”?
家产千万的供销社主任出国前被“控制”
2005年下半年,一封封反映张伟民在改制过程中把供销社资产转入其妻子的私营公司的举报信件,从市、区各级党委、人大转到区检察院。50多份举报材料反映了同样的问题,这引起检察官的关注,初查工作由此展开。2005年底,一家金融单位反映,检察官布控调查的一个账户正在转移资金,该账户与张伟民有着密切联系。
这一线索引起检察官的高度重视,检察官立即立案侦查,发现张伟民正在办理组团赴美国考察的护照签证,而且张伟民的家产竟有上千万元。情况十分紧急,很快张伟民被检察官“控制”起来。
随着侦查的深入,张伟民千万元家产的来历渐渐明朗。2004年7月,张伟民妻子的私营公司欠工程款200万元未付,询问张伟民是否可以帮忙结算。张伟民指示从供销总社下属烟糖公司账上支付200万元并造个假工程进行结算,随后烟糖公司开出180余万元支票支付了工程款。两个月后,张伟民夫妇等人提出,现在私营公司有钱了,这180万元就可以套出来了,先拿出80万元分掉。这次张伟民夫妇分到45万元。2005年5月,张伟民等人又提出,将剩余的100万元拿出来分掉。这次张伟民夫妇又分得50万元。据查,2004年至2005年,张伟民在担任供销总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199万余元,个人分得99万元。
2003年张伟民看中了正在改制的下属某供销社一处营业网点,要求下属供销社主任帮忙买一套面积290平方米的商铺,当时市场单价每平米7000元,但张伟民坚持每平米仅付4000元。当时这家下属供销社正在转制过程中,很多事需要张伟民批准,只好为他代付100万元。张伟民用这类手法同时买下多套商铺出租获利。1995年至2005年,张伟民在先后担任嘉定区烟草专卖分局局长兼烟糖公司经理、供销总社副主任、主任期间,受贿共达352万余元。加上张伟民有1300余万元说不清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其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
远赴香港取证,廉署大力协作
侦查中,一名帮助张伟民在香港开设账户并向美国转移资金的涉案人进入检察官的视线,经过一番正面交锋,此人败下阵来。检察官发现张伟民于2005年担任供销社主任期间,以妻子名义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账户并存有巨额外币存款,2005年11月底,张伟民委托他人赴港将上述账户内的港币250多万元转汇至美国,张伟民均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直觉告诉检察官:张伟民有隐瞒境外存款犯罪的嫌疑。
然而要证实有境外存款必须进行境外侦查取证,对从来没有办理过此类案件的检察官来说,这是个很大考验。嘉定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俊华、侦查科长冯寿翥等人在高检院和上海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几项程序同时进行,使原本需要半年的出境取证手续,两个月即全部办完。2006年4月,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带齐所有相关法律手续进入香港,受到香港廉政公署的有力协助,顺利地找到相关证人和有关书证材料。正是由于沪港两地的通力协作,取得了证实张伟民境外存款的关键证据。检察官还从该账户内另查获美元存款9.9万元。
上海首起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案随之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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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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