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2月4日电 记者王方杰、李增辉报道:河北省鹿泉市获鹿镇下聂村共产党员李兰强,常年在外销售金刚砂,当接过省委组织部部长车俊发给他的鲜红的《流动党员活动证》时,他哽咽道,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流浪的孩子。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也是流动党员身份和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流动党员可以凭此证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行使党员的权利,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鹿泉市有农村党员12000名,流出党员471名,流入党员236名。该市积极开展党员找党组织、党组织找党员的“双找”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对流动党员实施动态管理;并对每名流动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确定两名党员作为联络员定期联系、沟通,做到知动向、知现状、知思想。党支部要求外出流动党员每两个月打个电话向所在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谈一次心、每年为村里办一件实事。具体落实情况记录在案,纳入积分管理内容,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至今鹿泉市流动党员为本地提供致富信息500多条,引进项目6个,为群众办实事700多件。
为防止党员和组织关系分离,河北省委组织部要求,所在地党组织要加大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力度,关心和帮助流动党员,为流动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没有回家过年的流动党员,要利用一切方式和途径,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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