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汪亚伟 程健记者贾学蕊)只为挣区区几百元钱,冯某和宋某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他们为别人运输假币,数额高达310余万元。2月1日,蚌埠禹会区法院对当地最大的一起运输假币案作出判决:冯某和宋某犯运输假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分别处罚金30万元。
冯某和宋某都是利辛县人。2006年10月15日,宋某某(在逃)邀请冯某、宋某等一起到广东运输假人民币,并答应管吃管住,并且每人支付600~700元。见这样来钱太容易了,冯某和宋某欣然同意。于是,宋某某就带了冯某和宋某从安徽坐火车来到了广东揭阳购买假人民币,分别装在两个蛇皮袋里。假币装完后,宋某某就让冯某和宋某两人坐汽车回去。冯某和宋某携带两只装有假人民币的蛇皮袋,于10月17日从普宁乘坐汕头到蚌埠的长途客车到蚌埠。在合徐高速公路蚌埠仁和集出口处,两人准备坐车前往阜阳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