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零时起,广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从下文之日起,停止收取管道初装费。而海口市管道燃气的初装费依然在收,省物价局截至目前也没有要取消的意思。在此次政协会议上,民进海南省委提出,此项收费不合理,应从今年起停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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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燃气初装费在特定历史阶段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长和提高,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对这项收费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质疑也越来越多。有人质疑说,和管道燃气具有相同性质企业的自来水公司也需要铺设大量的自来水管网,可是从来就没有收过初装费。
日前,广州正式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这意味着广州迄今已有10年历史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正式成为历史。有报道统计,这10年仅广州一市累计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已达14亿元!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这么大的一块利益蛋糕在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强烈呼吁下,最终给取消了。新华社为此发稿称,取消燃气初装费广东做了好示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与监管的进程中迈出了具有突破性的一步,对全国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数字表明,我省的发展势头越来越好,这当然令人欣慰,但我们也希望所有人分享改革的成果,这样才更有利于共建设和谐。在市场经济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我们不能一方面纵容甚至鼓励垄断企业把灰色收费“漂白”,另一方面呼吁人们历史地正确地对待。金强先生在《南方日报》上发表评论说,有专家认为一旦取消收费,会给已交初装费者造成不公平,给燃气企业造成震荡,并且危言耸听地上升到影响社会发展的高度。按照这个逻辑,对于这项不合法的收费,我们只能听之任之了。因为哪怕降低一分钱,也会给已交者造成不公平,给企业利益带来损失,进而影响到能源引进、甚至社会发展。由此扩大到电话初装费、电信资费、道路桥梁收费,无论合法的不合法的,合理的不合理的,只能一切照旧。难怪延续数千年的“黄宗羲定律”———乱收费—合法化—再衍生新的收费—再合法化的怪圈久久不能打破。
民进海南省委说的好,“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减轻广大群众的经济负担,可以增加燃气公司的用户量,提高公司效益,这样既有利推动清洁能源的广泛使用,又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我们很想知道,管道初装费广东已停收,海南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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