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力)就人们关心的春节公路客运价格问题,2月5日,省物价局表示,春运期间公路客运恢复原价不属涨价行为,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价格,不得乱涨价。
去年省物价局对公路客运价格进行改革,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省物价部门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省物价局表示,今年春运期间,我省原规定的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可以上浮20%%的政策一律暂停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皖价电[2007]5号电报下发之前各地规定的公路客运票价政策,未做调整的,一律不得调整。另外,春运期间我省原规定节假日期间加班车可以在同类同级车运价基础上加成10%%的规定也不再执行。
省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旅客,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在站内买票、上车,同时保留好车票,记清车号,遇到问题可及时向交通和物价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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