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岁末年关,各大商家为了减少库存,回笼资金,纷纷采取清仓、大甩卖的方式促销,还有不少商场的家用电器促销也进行得如火如荼,您在购买的同时,务必慎重选择,理性消费。
告知有瑕疵的物品无法退货
前不久,刘女士看中了某知名品牌的棉衣,可是要1800元,思来想去,还是没舍得下手。
可是后面的事情让她自己都想不到,刘女士回家以后,穿上心爱的衣服,却没有了一点喜悦之情,一看到这点瑕疵,就让她非常不愉快,几天以后,她心里的疙瘩越来越大,对这件衣服也越来越不满意,非常后悔买下了有瑕疵的衣服,于是,她找到该专柜,要求退货。商家当然不肯,还告诉她“我们当初已经明确告知了降价的原因,所以不能退换”。
带着疑问和不满,刘女士拨打了白下区消协的电话进行投诉,但是消协也无能为力了,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所售产品,无论是清仓产品还是季节性降价产品,均应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三包”,但是却有例外,那就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瑕疵的除外。所以广大市民要小心了,消费者在参加岁末清仓、甩卖的同时,请多长个心眼,要看清商家活动的明确标示以及发票上商家注明的小字样,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慎花“今天”的钱买“明天”的家用电器
唐小姐和他的准老公即将喜结连理,因此从去年底就开始为结婚物品做准备。三个月前,唐小姐在某商场看家用电器的时候,看中了一台价值一万七千余元的液晶彩电,加上营业员的一番介绍,立即当场掏钱把她买了下来并且开具了发票。可是因为房子三个月后才能装修好,唐小姐和商场协商好三个月后再来提货。三个月后,当唐小姐来提货的时候,竟然发现,这款彩电猛降了三四千元,如今只要一万三千多就可以买到。唐小姐不乐意了,只三个月时间就损失了三四千,太不划算,于是她找到商场,要求按照现价提货并退还差价。商家拒绝了她的要求,并且表示,免费帮她保管了三个月时间没有额外收取费用就不错了。协商无果,唐小姐找到消协要求调解,可是和上面的事例一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并无过错,无法支持她的要求。
在家用电器款式、价格更新速度飞快的今天,可以用明天的钱买今天的东西,但用今天的钱买明天的东西,一定要慎之又慎,购买商品一定要理性防止冲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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