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11 东北新闻网 夫妇将2万元存入信用社,取款的时候却被对方告知丈夫曾签字挂失将钱款取走
夫妇俩12年攒下2万元,妻子把钱存到镇里的信用社,可取款时却被告知:2万元钱已被丈夫取走。
2万元存进信用社3年后钱没了
白山市靖宇县那尔轰镇的宋荣和丈夫刘凤成靠种地养家,辛苦了12年才攒下2万块钱。夫妻俩商量,把钱存起来。2003年11月9日,宋荣把钱存入了那尔轰镇信用社,存期为3年。一晃3年过去了,2006年12月8日,宋荣到信用社支取到期的存款和利息。但信用社表示已经无法办理,宋荣遭到了拒绝。
宋荣一再追问才被告知:她存的2万元钱,早在2004年3月18日,已经让她的丈夫刘凤成挂失,并在2004年3月25日把钱取走了。
信用社拿出了办理挂失的申请书,上面有刘凤成签字。夫妻俩都纳闷,“这钱存得好好的,咋就没了!”刘凤成一直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之后他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村妇打赢官司但丈夫自杀
随后,刘凤成把靖宇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告上法庭,2007年1月16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凤成提出了鉴定文书一份,证明2004年3月18日,办理挂失的申请书上的签字不是自己签的。后经证实,申请书上的签字是信用社的代办员陈某所写。
案件还在审理当中,1月17日半夜刘凤成在自家牛棚里上吊自尽。
2007年1月30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判决,靖宇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支付刘凤成2万元、利息1512元,共计21512元。2月1日,宋荣来到长春,她说要找个律师为丈夫讨个公道。(东亚经贸新闻记者王春丽)[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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