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北京 - 体育 - 娱乐 - 文化 - 房产 - 汽车 - 军事 - 数码 - 视频 - 游戏 - 女性-邮箱 - 短信 - 博客 - 旅游 - 导航北京工商视点 >> 首页 >> 特别报道新闻推荐我要说说床上用品羽绒服 毛衫服装质量不过关现象严重https://www.qianlong.com/ 2007-02-0615:32:07
千龙网讯近期,大兴工商分局根据群众投诉对辖区内物美超市、华堂商场、小白羊7店、8店等商场超市销售的床上用品、羽绒服、毛衣等40个样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并送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床上用品、羽绒服、毛衫服装等不合格商品较多,商品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纺织品质量不容乐观。
经检测,抽检出的不合格纺织品存在:染色牢度、PH值超标、成分含量标注不符等质量问题。此次发现了羽绒服标注羽绒含量与实际严重不符,如此次抽检的“鸭鸭”牌羽绒服标注“白鸭绒”90%实测73.3%,“韦氏”“红豆”“红枫林”“乡村树”等品牌羽绒服皆存在上述问题。羊毛被等床上用品、衬衫、内衣等服装PH超标会对皮肤产生刺激,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微酸性以保证常驻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如果PH值过高,易使皮肤受到有害病菌侵害。
染色牢度不佳,也会使染料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皮肤上,在细菌等生物催化作用下,成为人体病变诱发因素。此次抽检的“心上人”羊羔绒内衣、“天之锦”保暖衬衫等贴身穿着,色牢度不合格,就极易引起人体皮肤不适。服装成分含量与标注不符,如:汕头市卡迪蘭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KADILAN”牌毛衫标注“羊毛50%,羊绒10.7%”,实际不含羊绒羊毛成分,为晴纶、涤纶;“霸主”牌西服,标注为“羊毛65%,涤纶35%”,实际为“涤纶沾纤”;“花雨伞”牌、艳鹿牌休闲衫、“罗丝达尔”套衫等标注成分均与实际不符,属于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对于此次抽检出的不合格商品,大兴工商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商品进货来源情况进行调查,并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立案查处。(杜翠玲、张钢)编辑:米兰 来源: 千龙网我要说说 打印 推荐我来说说 笔名:发表标题:?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