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暨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指出,公安机关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说,“命案”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
“科技含量提高后,每一起案件都有扎实的证据作保证。”余新民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公安科技进入大发展的时代,提高了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勘察现场、发现犯罪痕迹的技术手段,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认定犯罪的装备得到大量的更新和提升。
他指出,公安机关还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
余新民说,“灭门惨案”(指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是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他指出,由于公众对“灭门惨案”的关注度提高,造成大家认为此类案件上升的印象。
余新民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命案必破”理念,保持“命案破案增多,发案减少”的强劲势头,努力做到不出一起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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