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晨曦)笔者日前从密云获悉,为了解决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该县石城、冯家峪、不老屯、高岭等7个乡镇的42个村、队,约1.23万户3.5万人,将获得每人每年574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首次补助资金将于本月14日完成发放。
此次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以人均0.7亩耕地为基准,确定基准补助额,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74元,生产发展资金按年人均246元计算。考虑耕地因素,人均耕地比基准数每少0.1亩,生活困难补助人均增加35元,生产发展资金人均增加15元。一级保护区居住修建密云水库未被占地村、队按照基准补助额的50%计算。
该项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人员范围是,现居住在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村、队(以基本核算单位为准)的在册农业人口。其中三种人员将不享受这项补助,包括子女顶替后,本人转为本村农业户口的离退休人员;入户时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约定不享受资源的空挂户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程序认定的户口应迁出而未迁出人员;以及人已死亡但户口未注销的。
户口不在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初级士官以下级别的服兵役人员;外省市人员与本村人员结婚,因户籍政策规定,户口尚未迁入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入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以及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转为小城镇户口仍然从事农业的人员。享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范围,以2004年12月31日24时人口核定登记为准。RJ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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