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回应了对于“命案必破”负面效应的提问,强调“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2004年公安部提出“命案必破”以来,反复遭到社会上部分人的质疑。“命案”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
“灭门惨案”下降63%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06年全国命案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达91.40%,全国有25个省(区、市)破案率超过90%,像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破案率也达到了89.40%。
全国命案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去年全国命案发案数在3万起左右,比2005年下降了8.2%,其中杀人案件下降13.7%。其中,“灭门惨案”的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灭门”案件是指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余新民指出,由于公众对“灭门惨案”的关注度提高,造成大家认为此类案件上升的印象。
命案相当比例属亲情犯罪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的杀人犯罪有相当的比例是人民内部矛盾引起,这里面涉及到因家庭琐事、婚恋等引起的矛盾。这些犯罪的成因比较复杂,综合一句话是社会消极因素引起的。
具体分析每一个案情都有特殊性,比如教育的原因,有的家庭成员不愿意劳动致富而又要满足灯红酒绿的生活,容易在家庭中发生伤害甚至致死的案件。另外,过去家庭和人员都是在一个单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的人员走向社会,家庭关系变得复杂起来等。
92%的民众认为安全
余新民表示,“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要继续坚持“命案必破”理念,保持“命案破案增多,发案减少”的强劲势头,努力做到不出一起冤假错案。
余新民说,我国的勘察率和指纹鉴定等技术在逐年提高,和西方发达国家水平接近。他指出,我国公安机关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实行社会的违法监督。
最近,由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六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92%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治安“很安全、安全或基本安全”,比2005年上升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