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卜劲文)7岁的小欣(化名)3年前在湖南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真真宝贝”儿童摄影店拍摄了一套艺术照,达成协议后罗门婚纱拥有了小欣照片的使用权并在店内摆放。但近日小欣的父亲程先生却发现女儿照片出现在其他影楼,一气之下,昨日程先生将两家涉嫌剽窃女儿照片的影楼告上法庭。
程先生介绍,小欣的艺术照是2003年上半年拍摄的。第一次试镜后,负责拍照的湖南罗门婚纱“真真宝贝”儿童摄影店负责人与其签订了“拍摄样照协议”。协议规定,罗门婚纱“真真宝贝”有使用该套艺术照进行对外宣传和店内陈设样片之用;小欣为“真真宝贝”的专用模特,程先生不得将照片供其他影楼使用。然而,去年10月14日,小欣母亲敖女士被朋友告知,有人在凯旋门五一路店见到了小欣的一套写真集样本。敖女士当天便赶到这家影楼,见到了一套以小欣为主角并被取名为“亲亲宝贝”的样本。当敖女士询问照片从哪来时,一名营业员告诉她照片是湖南艾特婚纱提供的。
因罗门婚纱已不存在,为了维护女儿的权利,程先生将凯旋门和艾特两家影楼告上法庭。昨日下午,开福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程先生除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收回、销毁所有具有原告肖像的资料,并向自己道歉外,还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艾特婚纱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并不存在侵权,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凯旋门五一店里的照片是艾特提供的,而艾特婚纱店里呈放的小欣照片是罗门婚纱公司授权的;凯旋门摄影有限公司代理律师也表示,小欣的照片是从长沙晓园数码摄影器材城某经营部购买的,并仅供内部欣赏无营利目的。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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