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场所要配“套”?商家不满
严铧
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和商务部联合制定的《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商家】将破坏行业集体形象
2月2日,卫生部和商务部联合制定了《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对沐浴场所的硬件、从业人员、操作方式等做了明确规范。其中有一条规定是:“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为此记者昨天走访了东莞南城、莞城、东城等区的18家各种级别的沐足阁、桑拿中心和会所浴场的相关负责人,共有15个负责人表示难以接受这种规定,另外3名负责人则认为无所谓。“我们这里是合法经营的康乐场所,把这些东西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认为我们从事色情活动吗?我们的顾客都是高端的顾客,他们看到了会怎么想!”南城区银丰路一家装潢高级的沐足阁的负责人得知该规定后神情激动。而东城区某中档休闲会所的刘姓负责人说:“假如这个规定真的出台了,我们不得不执行,但说心里话,我们是不愿意的,这无疑会影响我们整个行业的集体形象,好像我们那么多的沐浴场所都是卖淫嫖娼的地方似的。”
其中莞城区某酒店桑拿中心的负责人吴先生表示,该规定如果最终出台,一开始可能对行业有些影响,“但是当每个场所都这样设置之后,我想顾客会放下成见的。”
【市民】意见褒贬参半
针对该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有六位表示赞成,另外四位则称该规定是默认性交易的合法化,表示不能接受。
一名在市区某港资公司做业务员的莫先生说:“身正不怕影斜,假如你的沐足阁、桑拿中心是正规合法的,你怕什么?你怕是因为你心虚而已。而且现在全国都在酒店、宾馆,甚至学校推广安全套,作为高危地点的沐浴场所里面有安全套售卖机,这难道就不正常了吗?
”而持反对意见的王小姐则表示:“政府规定在这些地方设立安全套售卖机,这很容易误导公众,让大家认为政府是默认了卖淫嫖娼这些性交易是合法的。”
【卫生部门】如规定出台将坚决执行
“目前这个《规范》仍然是征集意见稿,还没有真正出台,但这个规定无疑是必要而且有效的防治艾滋病的措施,我们当然是表示支持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初该中心就在厚街、大朗两个“防艾”示范区的娱乐场所和酒店宾馆免费发放安全套,而且在全市设置了上千台投币式安全套售卖机,“这个规定现在就是扩大其覆盖范围,对于拥有众多沐足阁、桑拿中心、水疗馆等沐浴场所,而且艾滋病发病率连年增加的东莞而言,该规定无疑是必要的”。
记者将商家和市民的反应反馈给该负责人之后,他表示“他们的这种反应是在我们的意料之中的。”据其介绍,在推广安全套的过程中,他们也受到商家的诸多阻力。同时市卫生部门方面表示,如果该规定最终出台,一定会坚决执行,“假如成了硬性的规定,我们会依法对拒不执行的商家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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