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鞋要试穿、如何使用安全套也成法律?欧盟过度立法致浪费惊人
中国日报供本报特稿 你知道购买靴子之前应该先试穿吗?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个问题太傻,但实际上这种本应是常识性的东西却出现在欧盟的法律条文中。
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智库机构“自由欧洲”的研究表明,自1957年欧共体的前身成立至今的50年间,欧盟通过法律文件66.7万页,这些法律文件加起来重量超过1吨,铺开后长度超过120英里(约合193公里)。这其中仅26%即17万页至今仍有效力,而这17万页中超过10万页诞生于过去10年里。在至今仍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文中,不乏无用而荒唐可笑的规定,比如要求教师评估学生吵闹程度,要求高空作业中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得使用梯子。
1999年,欧盟通过了长达50页的立法,指导人们如何使用安全套。还有一项规定是关于惠灵顿式长靴的,美其名曰“欧盟关于个人防护品的指导说明”,被译成10种语言,长达24页,对于这种靴子的储藏条件、使用寿命、洗涤方法、使用规范都做了详细规定,甚至连购买前要试穿这种常识也出现其中。
据“自由欧洲”去年10月对英国公司的1000名首席执行官进行的调查显示,其中绝大多数人认为,企业为执行一些毫无意义的法律规定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远远大于其益处。
欧盟工业专员菲尔霍伊根去年曾坦言,欧盟一些不必要的法律和规定令企业一年损失4050万英镑,这个数字几乎相当于荷兰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而欧盟一些官员也承认,他们在控制欧盟过多的立法和规定方面的确存在失误。
欧盟曾在两年前对尚在审议中的近200项法律草案进行检查,并撤销其中近70项,旨在改变欧盟官僚作风的形象,解除过多和过于复杂的法律束缚,推动经济发展。但现在看来,这项工作并非一日之功,而是任重道远。 (陈笛)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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