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一个月前在上网中无意得知自己去年8月有一次驾驶车辆违停的违法记录,忙不迭去相关部门查询并交纳了罚款。可几天前,李先生又在网上查询到自己去年9月驾车超速的违法记录。这两项交通违法他均没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李先生担心的是,如果自己不去主动查询,不知道有交通违法记录,从而错过了处罚规定的期限是否要遭受不菲的滞纳金罚款。
李先生所担心的情形,也是不少驾驶员和车主共同关心的。
2月1日,记者就此问题先后走访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其直属支队,两部门均设有信息查询窗口,当事人可在该窗口查询交通违法记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应该向车主提供便捷、多渠道的交通违法查询方式,目前我省除各个支队设有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窗口外,当事人(或车主)还可通过互联网、定制手机短信等方式查询违法信息,信息查询触摸台也已列入有关部门工作日程。
而过去通过特快专递邮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做法,由于邮寄费用的支付矛盾而取消了。目前,只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营运车辆,会抄告运管部门,以及违法记分满12分的车辆会通知车主,因此当事人没有接到处罚决定书之前,是不会产生逾期滞纳金的。而平时不注意查询的车主,也将在机动车年审时被告知,届时可按程序办理处罚,也不会产生大家所担心的逾期滞纳金罚款。因为当事人是从持有处罚决定书即日起15日内,如果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记12分。当事人不服从处罚决定的,可依照有关法规在60日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悉,目前我省各地均设置了交通管理电子警察系统,该系统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强化交通管理的一种手段,能全天候自动记录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期达到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优化交通环境的目的。2006年,全省电子警察系统抓拍到了12万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作者:黄蔚 何明菡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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