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上岛”之争落下帷幕?
就在上岛的发展蒸蒸日上时,几个股东做出了一个令他们日后麻烦不断的错误决定。
撰稿/陈 冰(记者)
到上岛喝咖啡、聊天、谈事,已成为一部分人的生活,但光临上岛咖啡的人未必知晓,围绕着“上岛及图”商标权与著作权的沪杭“上岛”之争已纠缠了三年,官司打了十几起,纷争却仍在继续。
各类媒体从2004年开始就对相关案件进行了频繁报道,在《中国消费者报》推选的“2005年度十大最值得消费者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例”中,“上岛及图”商标案赫然在列,有媒体甚至指出,上岛商标案已被收录为美国哈佛大学的商战教材。
2006年12月12日,沪杭“上岛”咖啡商标案(第42类服务性商标),历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终以上海上岛公司胜诉而落下帷幕。
然而,牵涉到沪杭两岛之争的官司似乎还未走到尽头。
源头
1997年6月5日,台商游昌胜并代表其内弟魏胜森,以其在海口市投资的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陈文敏及其代表的吴文昌订立合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在海口市开设咖啡西餐厅。
当时,游昌胜对咖啡行业所知甚少,而陈文敏则在台湾卖过咖啡豆,通晓渠道,精于经营,所以从一开始,陈文敏就掌握着上岛的运营大权。陈文敏也确实以他的经营才华证明他没有辜负股东的信任。
在咖啡厅尚未办妥营业执照正装修时,四位实际股东共同议定申报注册商标。时任总经理的陈文敏搜集并提供了三种不同文字与图形的方案供股东选择其一用于商标注册。四位股东一致选定“上岛及图”作为注册商标标志之用,并申请注册第30类商品商标。
海口上岛咖啡西餐厅于1997年9月核准成立开张营业,在此店基础上于次年3月注册成立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此时七位股东再次共同决定用“上岛及图”以海南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第42类服务商标。
海南上岛公司用注册的第30类商品商标生产咖啡豆等商品,用注册的第42类服务商标作店招自营和加盟连锁经营上岛咖啡西餐厅。
成立之初的上岛以“咖啡+西餐”作为市场切入口,并以独特的服务培训、餐饮模式和环境设计在整个餐饮业独领风骚。上世纪90年代中期恰逢西餐进入内陆城市不久,人们对西餐正处在一种近乎“崇媚”的状态之中。一位餐饮业的经理形容说:“在那几年里,上岛成为高格调的象征,请客吃饭都往这里跑。这种风气很快就蔓延开来。”
上岛咖啡以远远超出各大股东想象力的速度迅速发展。本来,开店的初衷是服务在琼台商,并以此带动本地人。但内地顾客喧宾夺主之势让上岛的管理层很快发现:上岛咖啡西餐厅这种模式在内地市场非常大。母店开张还不到半年,第二家上岛出现在广东东莞。结果,东莞的生意比海口更加火爆。这时候上岛的股东们开始意识到:他们掘到了一个大金脉!
就在上岛的发展蒸蒸日上的时候,几个股东却做出了一个令他们日后麻烦不断的错误决定:2000年底,经过会商,上岛董事会决定将中国分为几大片区由各大股东分头进行开发经营,以抓阄的形式来划定各自的“势力范围”。
于是每一个股东自由地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迅速拷贝上岛模式,令上岛咖啡西餐厅的数量在短短几年之内由个位数发展到令人咋舌的三位数。与此同时,各个股东出于私利的驱使,开始在上岛母品牌的荫蔽下以相同的经营模式发展自己的子品牌。上岛的这种模式分散了上岛总部的控制力,不少子公司在地区的势力甚至凌驾于母公司之上,而无法整合成一个强势的品牌。
时至今日,始于海南省海口市的上岛咖啡西餐厅,已有900余家咖啡厅和5万余名中外员工,其分支开来的两岸咖啡、迪欧咖啡、老树咖啡等品牌也纷纷矗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序幕
为了拓展加盟业务与连锁经营服务的需要,2001年8月,上岛董事会决定把总部迁往上海,成立上海上岛有限公司,并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公司所拥有的“上岛及图”商标转让给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
2003年,上海上岛的总经理陈文敏因为牵涉“老树”事件而离开了上岛。所谓“老树”事件,即上岛股东发现在广东一带崛起一家叫“老树”的咖啡西餐厅,经营模式和上岛十分雷同。结果发现陈文敏的妹夫是其中一个股东。后来陈文敏也承认“老树”的事情自己也有参与。
陈文敏离开以后,原来由他管辖的浙江一域交由江裕昌(现为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代管。在江裕昌还没来得及进入这个市场之前的空白时间里,离开上海上岛后的陈文敏在浙江打起“杭州上岛”的旗号,以海南上岛授权的名义发展着上岛咖啡的连锁经营。在长三角一带,其规模和影响力直逼上海上岛。
2003年4月19日,季红波(浙江富阳人)举报陈文敏以杭州上岛公司名义骗其签订许可使用杭州上岛公司享有专用权的“上岛及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杭州上岛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沪杭“上岛”咖啡商标权之争由此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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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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