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家不知道新条例已开始实施,但表示将相应修改店规
金黔在线讯昨日是新《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第一天,记者走访了贵阳市一些咖啡吧和餐饮店,许多经营者表示,将按照新规定,相应调整服务标准。
咖啡吧:将取消“最低消费”
昨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位于富水路的“上岛咖啡”,一进门服务员便告诉记者,“每人最低消费为10元”。
记者询问负责人龙令小姐,是否知道从2月1日起实行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而按照新《条例》,任何经营者都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龙小姐告诉记者,她听说过这个法规,但却不知道具体的实施时间。
龙小姐表示,商家制定的店规肯定要服从政府的法规,既然要求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他们会按要求执行的。
法规链接:新《条例》第1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数额,不得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数量、用途等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餐饮店:将取消“禁止牌”
中午12点,记者又来到富水路上的“美食汇”,一进门一块“禁止牌”便醒目地写着:不得自带酒水及食物。
该店的负责人李换明解释说:不让客人自带酒水,是餐饮业的行规,“美食汇”虽然有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但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实施过。对于贴在进门处的“禁止牌”,李换明表示,她将把新《条例》的规定告诉老板,建议取消禁止自带酒水的店规。
法规链接:新《条例》第2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示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饮用”。
商场:不会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针对新《条例》中的“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其家庭的有关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用于其他用途”这一规定,记者采访了贵阳某大型商场客服部的负责人王小姐。
据王小姐介绍,他们对消费者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格管理非常严格,基本上就是按照商家自己的商业秘密来进行保密的,只要是涉及或能接触到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部门和人员,都必须与商场签订保密合同,因此发生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可能性不大。
法规链接:新《条例》第25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将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学历、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及其家庭的有关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图为“禁止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