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起,遇到问题需要打官司的困难职工,只要符合援助条件,就可以通过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
符合援助的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或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疾病、失业、未成年子女就学等原因致使家庭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职工。
受援人在享有获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非诉讼代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帮助的一些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如实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等义务。合肥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员主要熟悉工会、劳动保障、民事诉讼、劳动仲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热爱法律援助事业,热心参加职工法律援助活动,胜任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他们主要为职工、工会工作者无偿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组织实施职工法律援助活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主要从律师、在读研究生、在读博士生等人群中择优聘用。
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常设于合肥市职工帮扶中心与合肥市职工帮扶中心合署办公,在合肥市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领导下,从事职工法律援助业务,办公地点位于合肥市滁州南路85号。
另悉,岁末年初,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案一号、统一指派,集中开展为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凡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一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同时派出专人接待,畅通绿色通道,并组建了强大的律师志愿团,在追讨过程中,实行调解优先,诉讼和调解双管齐下,掀起讨薪风暴。
截至2007年1月底,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农民工咨询2000余人次,已经受理的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55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成功为26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79590元。截至记者发稿前,又有近100万元工资款追讨成功。(杨鹏程、虞元哲、崔莉、胡晓斌)
来源:
合肥晚报 日期:2月7日编辑: 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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