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李寰夏佳)温江“黑老大”受审一案昨日进入到激烈的法庭辩论阶段。曾被高世林等人造成重伤的受害人刘某,其代理律师当庭提出了19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据了解,2002年11月12日晚10时许,双流县人刘某与朋友苏某等人在路边一家饭店吃饭,遇到和苏某有过经济纠纷的高世林、杨芝奎等人。
对于受害人提出的190万元经济赔偿,高世林当即表示异议,不承认伤害过刘某。高世林称,当时是对方有错在先,且自己并没有动手砍过刘某,他只对刘某受伤一事表示“歉意”,而不愿赔偿。高世林说,自己除了住房之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赔偿。
昨日下午,这场持续3天的庭审终于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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