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浴室内忽然闯进一名男子,将正在洗澡的大学生小罗吓得够戗。认为洗浴中心未尽到管理责任,小罗诉至法院,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近日,经海淀法院调解,洗浴中心向小罗口头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
22岁的小罗是北京某高校一名学生。
小罗认为,洗浴中心女宾部与总服务台距离较近,而女宾部外未写明男士止步,亦无人看管,才导致上述事件发生。小罗称该事件给她心理造成极大伤害,要求洗浴中心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1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指出被告方在对洗浴中心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疏忽,对此事件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对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经法官调解,洗浴中心同意向小罗口头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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