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强调构建和谐社会需相互谅解,业主称“构建和谐社会,不斤斤计较”
记者 庄杨杰
“广东燃气初装费第一案”——肇庆市嘉湖新都市小区业主状告房产开发商追要燃气初装费一案,经过日前二审开庭之后,有望在“和谐”声中落幕。
去年5月,肇庆嘉湖新都市小区业主代表将房产开发商、建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告到端州区人民法院,追要3000元燃气初装费及其利息,结果败诉。
对此判决结果,业主代表表示不满,将该案上诉至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1日、2日上午,此案在肇庆中院二审开庭,双方进行激烈辩论。经过合议庭开审,主审法官强调,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双方都需要相互谅解。业主也顺从法官的意思,表示确实认识到构建和谐社会凡事都需一种奉献精神,从大局出发,不要斤斤计较,同意法官的出发点,遂作出让步。表示不要诉讼费和燃气初装费的利息,可将3000元初装费换作2500元,在物业管理费中抵消即可。对此,被告房产开发商、建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也表示初步认同,但具体解决方案需在庭后进一步协商再予以确定。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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