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的《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规范各类涉水活动,保护水资源,确保群众有水吃,吃好水。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饮用水源保护区禁设排污口
根据《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设一级、二级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将禁止六类行为:设置排污口;新建、扩建码头、砂场、船厂、水上加油站等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滩地和岸坡堆放、存储、填埋,或者向水体倾倒废渣、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污染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还禁止五大行为,包括从事采矿、采石(砂)、取土以及爆破等活动;使用炸药、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捕杀水生动物;设置畜禽养殖场或者在水体放养畜禽;从事运动、旅游、娱乐、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水上经营活动;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确保不会出现全城断水
污染水源的头号罪魁祸首,莫过于各类排污口。《条例》明令,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应当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审查许可设置排污口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地点和方式等要求设置排污口及排放污染物,并采取相应的水资源保护措施。禁止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废油、残油、货物残渣和船舶垃圾,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和船舶污染物。禁止船舶向旅游风景区、取水口水域、水库等依法需要特别保护的水域排放含油污水、压载水、洗舱水和生活污水。万一发生水污染事故怎么办?应急预案至关重要。市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我市饮用水源地集中在长江南京段,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将启动,如果是长江段局部被污染,将关闭被污染段的取水口;如果长江段全部被污染,可以调用地下水,确保不会出现全城断水的情况。
温泉不能想采就采
傍着汤山温泉、汤泉温泉两大天然资源,南京人泡温泉已经形成时尚,不过,以后温泉不能想采就采了。《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指标和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地表水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除符合水资源保护规划且对水温、水质有特殊需求的开发利用活动外,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新的地下水取水许可。所有矿泉水、地热水的取水户,要在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取水许可规定的要求取水。
污染水源最高罚10万元
污染水源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治。《条例》明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的,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未按许可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的,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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