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作为全省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垦区示范带动作用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垦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对垦区的地位和作用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对垦区今后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我们提出要实施“154321”方略,加快推进垦区新农村建设进程,在全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垦区的应有作用。
坚持“一个统领”,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施“五个战略”。即:实施科教兴垦战略、实施人才强垦战略、实施产业升级战略、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四个基地”。即:建设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绿色健康畜牧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推进“三化进程”。即: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垦工业化、推进农场城镇化。
着力于“两个率先”。即: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全省农村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到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5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近4000美元,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农场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平方米,城镇人口比重达到65%以上,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实现“一个目标”。即:最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垦区的目标,建成经济繁荣、生活宽裕、民风文明、环境优美、管理民主、法制健全、文化先进、社会和谐、实力雄厚、地位重要的现代化新型垦区。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