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轩然大波的“中航油巨亏事件”相关责任人终于在事件过去两年后受到中央惩处。昨天,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宣布了处理决定:孙立代替荚长斌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下称“中航油集团”)总经理,荚长斌、陈久霖等4人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下称“中航油”)特别巨大经济损失事件负主要或相应责任,予以责令辞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中航油集团原副总经理、中航油原执行董事兼总裁陈久霖,作为中航油违规炒作石油期权事件的主要当事人,违规从事场外石油指数期权交易;越权批准超限额交易,并擅自决定对亏空期权交易挪盘和挪用备用信用证;隐瞒期权交易的真实潜亏情况及出售15%股权的法律风险并伪造文书,对中航油因此造成的特别巨大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渎职。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久霖行政开除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
中航油党委书记张知诚、公司总裁助理杨斌,对事件应负相应责任。国资委纪委建议中航油集团按照规定给予他们相应的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将结果上报国资委纪委。
此外,中航油集团财务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对新加坡公司日常监管不力,以上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事件应负相应责任,国资委纪委建议中航油公司按照规定,对时任以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据介绍,孙立2005年年底担任中航油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7年1月被国资委任命为中航油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
此前,新加坡初级法庭已对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罚。其中,陈久霖被判4年3个月监禁及33.5万新元罚款;原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林中山被判罚15万新元(约合人民币75万元)及两年监禁;中航油前董事顾炎飞、董事主席荚长斌及非执行董事李永吉分别被罚款15万、40万、15万新元。昨天孙立在接受采访时称,去年是中航油集团攻坚破难的一年,但公司最终成功实现了新加坡公司的重组和恢复上市,集团收入达到563亿元,利润近10亿元,企业竞争力得到提升。接下来,要积极推进集约化经营,夯实企业基础管理。集团要集中控制重大事项、管理调配资金,统一管理进出口、招投标以及物资采购,推进信息化建设,对人、财、物进行统一配置,实现对公司的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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