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办案,又骗又抢
作案50余起,骗取现金45万余元及大量财物
晚报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袁俊锋 张朝晖 文|图
本报讯 2005年以来,洛阳市劳释放人员岳海立、张明亮分别在郑州、洛阳等30多个地方,冒充公安人员办案,抢劫、骗取现金45万余元,手机30余部,银行卡30余张,累计作案50余起。
两“警察”抢劫30多万元
2006年12月23日下午4时许,登封市公安局接到新乡市封丘县黄陵乡农民贾小全和表哥田文定(均系化名)报案称:22日下午,他们在登封市卢店镇市场被两个“警察”以配合办案为名,骗到朝阳沟水库旁一座窑洞内,强行用手铐和鞋带将二人捆绑,并对两人进行殴打和打火机烧烤,抢走现金20510元和5张邮政储蓄卡,强迫说出密码后离开。23日中午,两人挣脱捆绑,发现储蓄卡内的存款被全部取走,两名“警察”共抢劫现金303760元。
贾小全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一个“警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警察用的钱夹子,朝他们两个眼前一亮,说道:“我是公安局的,这里刚发生一起杀人案件,请你们配合我们工作,到现场对比一下脚印。”然后举起对讲机喊道:“王队,王队,这里发现两个嫌疑人。”很快就有一个“警察”跑到跟前,拉开公文包的拉链,露出里面的手铐,“配合好的,就不用戴手铐了。”前边的“警察”又在对讲机里说道:“第一组收到没有,第二组收到没有,马上赶到现场,准备好石膏粉,不要让警车暴露。”
假警察装备很齐全
朝阳沟水库抢劫案件,引起登封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经过缜密侦察,很快查实两“警察”其实就是潜伏在洛阳市区内的两劳释放人员岳海立、张明亮,而且两嫌犯冒充办案警察抢劫骗取受害人现金和其它物品并非只在登封这一次。
2007年1月29日深夜,登封市公安局民警在洛阳将岳海立、张明亮抓获。
据了解,岳海立和张明亮在三门峡监狱服刑时结识。2006年10月份,岳海立找到张明亮,商量后决定冒充警察,以办案的名义,将他人骗到偏僻的地方,骗抢财物。
意见统一后,岳海立自己买了一身“警服”,张明亮买了一身“作训服”,然后二人又配备了手铐、公文包、警用钱夹子、对讲机等物品。为了让受害人相信他们是真的警察,岳海立说,在“办案”过程,他们特意使用了许多警察用的专业术语。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提示说:2005年以来发生和遭遇类似案件的,请和登封市公安局联系或到该局刑侦大队核实。
(责任编辑: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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