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5日电 以苏和为头目的呼和浩特市警察涉黑组织10名成员,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院接受审判。
起诉书指控,以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政委苏和为头目的警察涉黑组织共有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9名骨干捕前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分别是: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纪委书记何长伟、全胜路派出所原所长于新江、经侦大队原大队长聂子龙、察素齐镇派出所原所长恒巴图、毕克齐镇派出所原所长张俊生、毕克齐镇派出所原民警陈吉平、公安局原民警高永刚、巡警大队原民警任红彪。
起诉书指控,苏和1994年进入公安机关后,利用其手中的权力,逐步控制了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的一些部门,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苏和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非法控制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党委,以自己经营的“金宇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活动据点,以分管的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一些部门为依托,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大肆聚敛钱财,非法保护当地地下赌博业,干预旗委、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以执法为名,滥用国家权力,对抗组织,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危害社会,在土左旗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2006年,在公安部的督办下,警方采取“秘密调查、异地用警、异地审讯、异地羁”的方法开展工作,一举打掉了这个横行乡里的警察涉黑组织。根据指控,以苏和为首的警察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案61起,涉嫌非法拘禁、受贿、强奸、寻衅滋事、非法狩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赌博、抢劫、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毒品、销售赃物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4项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