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政协委员提议试行个人合作建房
【记者张朝晖福州报道】
已有300位市民自发组建集资建房同盟
在日前召开的福州市政协会议上,民盟福州市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在我市试行个人合作建房的建议》提案,建议政府部门积极运作,助推个人合作建房。
民盟在提案中认为,个人合作建房与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和廉租房相比,具有“经济、公平、效率”的优势。首先,在经济上,政府不需要投资,不必廉价转让土地。其次,每个符合条件的公民机会均等,避免了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和廉租房在分配时容易发生的腐败现象以及利益分配不公平问题。再者,由于个人合作建房不需要政府投资,因此可以大范围推广,可有效平抑高房价,保障老百姓基本生活水平和住房权利。
提案对福州个人合作建房提出七点建议。政府允许个人合作建房者经正常的市场渠道购买土地使用权;购买土地的资金是建房的启动资金,其后可通过土地抵押贷款获得后续资金;地方政府可相应设立“个人合作建房指导工作处”,负责审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审查合作建房购地资格。将住宅档次、成员资格、建房协议、首笔资金到位情况等作为审批依据。不支持别墅等高档房;指导合作建房健康运作,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监督建房质量和财务收支,组织民间审计机构,实行定期审计和竣工决算,以扼制营私舞弊,维护广大成员利益;建议调研后,在部分地块先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市推广。
据悉,在政协提案之前,福州已有一名叫潘攀的人联合70多名市民发起集资建房,接着有近300位市民自发在在网络组建福州集资建房同盟,之后,许多自发的招募人四处招集“同道中人”,呼声一浪高过一浪。(9B4)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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