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李慧娟通讯员蔡立国)一老太在超市买了瓶洗发水却忘记了付钱,超市依店内“偷一罚十”的规定,强行扣下老太太的10元钱作为处罚。据民警介绍,超市的这一私自罚款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
事件
2月4日下午,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西夏区西夏公园附近一超市内有人闹事。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据当事人张老太讲,当时她在该超市买了瓶价值10元钱的洗发水,因东西多便将洗发水临时放在了包里。当她结账准备离开时,却忘记包里还有一瓶洗发水,刚到门口警报器就响了。张老太急忙掏出20元钱,交给收银员,谁知收银员却以其偷拿超市物品为由,拒绝找给张老太10元钱。
说法
当民警询问超市此举有何依据时,超市搬出店内“偷一罚十”的规定,称10元钱是对“小偷”的处罚措施。民警告之超市,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超市不能私自处罚,没收张老太的10元钱是一种侵权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超市方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10元钱退给了张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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