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李媛)从明(10)日开始,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入户进行燃气设施改造,不再现场收取费用,而是采用在30天内,用户持《燃气缴费卡》到收费网点缴费的形式。
据了解,近期以来,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假冒燃气公司名义,非法进行民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改造,以及乱收费,留下许多安全隐患。
从明日起,燃气用户如果需要改动室内燃气设施,可以拨打燃气服务热线962777或到服务网点,向公司提出申请。燃气公司受理申请后,会在24小时内与用户预约时间上门服务。改造施工完毕后,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不能收取现金,而是与用户签订《施工协议》,然后用户持《施工协议》或《燃气缴费卡》在30天内,到燃气收费网点去缴费。
燃气公司还提醒用户,所有施工人员将带着物价局关于民用户维修收费标准上门服务,然后根据标准中的款项一一对应,与市民签订《施工协议》,“绝对不会有乱收费的情况。”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缴纳改造费的时间,如果超过30天未缴费,燃气公司会向用户发出催收单;再过一个月用户还不缴费,才会向用户收取违约金,也就是说用户有两个月的时间去收费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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