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省直事业单位争取3月底前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实现应保尽保;民间非营利组织6月底前必须全部纳入。2月8日召开的省直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动员大会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实施进度。据介绍,近年来以企业职工和个体雇工为主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2006年底全省参保人数达到402万人。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启动,标志着我省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据悉,凡养老保险由省直直接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应当于2006年7月1日起,为本单位全部工作人员(含流动人员和聘用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在属地参加养老保险的中央驻我省事业单位也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统筹。为动员各单位尽快到省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会议明确凡按规定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2006年7月1日后职工发生工伤由基金支付有关待遇。未参保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会议还明确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将“老工伤”人员一并纳入,除个别收支差额较大的单位以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参保单位另行缴费或提高费率。
老工伤
老工伤
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之前,按照原有政策已经认定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的工(公)伤人员。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后,其待遇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高出部分暂予保留,并由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