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州新华经典丽园开发商交房日子拖延两年多,业主们将其告上通州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法院判决开发商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业主1万多元至3万多元不等的违约金。
2002年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通州新华大街的新华经典丽园小区开始售房,有400多名购房者先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04年9月30日前交房,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故未按合同条款确定违约金数额,而是参照购房者在外租房造成的租金损失及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法院同时还认为,业主在开发商延期交房期间未要求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损失的扩大也有一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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