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省物价局、卫生厅及南京市物价局、卫生局联合发布在宁省属医疗机构部分单病种限价水平。自2007年3月1日起,在宁省属二级以上医院将对28个单病种实行限价收费。
看病费用降低5%-10
%单眼成熟期白内障囊外摘除加人工晶体植入术,限价4200元;一例腹腔镜胆囊切除术,限价7600元;一例单侧甲状腺腺瘤切除术,限价5250元;一例早期妊娠住院人工流产术,限价2100元……
“单病种限价管理在国外早已推行”,省物价局副局长周卫国介绍说,去年我省南京、镇江、南通、泰州等地的一些医疗机构开始试行单病种收费,受到患者的普遍欢迎。
周卫国说,这次发布的单病种限价病种主要涉及外科手术类,共计28个单病种,所定标准低于本医院该病种近三年实际平均医疗费用的5%-10%。也就是说,今后凡是符合单病种限价条件的患者,看病费用将比原来降低5%-10%,费用超过单病种限价,超过的部分由医院承担。
诊疗服务更为科学和合理
实行单病种限价后,诊疗服务质量会不会下降?这是患者和家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对此,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说,实行单病种限价后,各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在明确诊断后,对确定进入单病种限价诊疗的病人,严格按照临床路径提供诊疗服务。住院病人病房床位,按临床路径规定的二等病房床位提供。如果患者选择低等级的病房床位,医院将退还患者多交的费用;如果患者选择更高等级的病房床位,患者还将补交不够的费用。
他补充说,单病种限价后降低的看病费用,主要体现在去除不合理用药、检查和医用耗材费用等方面,而不是因此降低诊疗服务质量。一些试点医院的统计数字表明,单病种限价后,病人看病费用中,药占比在30%左右,而单病种限价前,这一比例则高达40%-50%。可见,不合理用药是造成看病贵的“元凶”之一。
单病种限价病种还将延伸
目前,各医疗机构实行的单病种限价病种主要是外科手术类。周卫国说,今后,单病种限价病种还将延伸到内科,病种数量也要相应增加。
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万进说,南京目前有170多万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还有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体,怎样将单病种限价的惠民举措与医疗保障群体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是医疗主管部门正在研究的重要课题。
不过,省人民医院的有关人士表示,虽然单病种限价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卓有成效,但是每家医院不可能将全部28个单病种限价病种都列入实施计划中,像省人民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病种也只有10个。还有,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加上医院管理系统复杂,要扩大单病种限价病种的范围,还有不少的路要走。因此,他提醒大家,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不要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本报记者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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