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10日专电 (记者陈钢) 陕西省近日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证照必须在归国后7日内上交;因私出国(境)的证照必须在归国后10日内上交。
这是9日召开的陕西省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收缴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
这次会议还明确要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坚决杜绝以虚假身份办理手续、非法移民等人员通过因公渠道出国(境)。因公出国(境)的证照,必须在归国后7日内上交陕西省外办或省外办指定的护照保管单位。
对因私申领出国(境)证照的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中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管理人员,金融财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有关主管单位认定的人员出国(境)的证照,必须在归国后1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交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保管。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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