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通讯员燕子)吴亮竭力想证明,他的儿子是借腹生的。昨天,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没有支持他一再的鉴定要求,一审判定孩子就是他配偶的亲生儿子,今后跟随母亲生活。
吴亮和张美(均为化名)结婚12年,两人有一个不到3岁的儿子。
吴亮愿意离婚,但他也坚持要儿子的抚养权。在法庭上,吴亮提出说儿子不是张美所生,因为当时张美生不了,所以求他去“借腹生子”。(本报1月17日曾经报道)。
吴亮要求让儿子与张美一起去鉴定,但张美拒绝了。法院认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权,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拒绝鉴定时,法院可以强制提取鉴定的样本。因此不能支持吴亮的要求。
后来,吴亮又说服所谓的“借腹生子”的“腹主”来做鉴定,但这份申请已经超过了举证期限,所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张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房子、10万元存款及全部家电。吴亮居然说,夫妻两人婚后都没有工作,长期靠父母资助过日子,所以现在夫妻名下的所有财产都是他父母的,他还拿出一张他妈妈开给他的12.7万元的借条。
但是,吴亮没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的所有财产都是父母的财产。至于那张12.7万元的借条,基于两人的母子关系而且他的母亲也没有出庭说明,法院没有认可。
昨天,法院还判定吴亮得支付儿子每月600元的抚育费,房子一人一套,10万元存款一人一半,电器由两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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