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虽然不少当事人不是农民工,但包工头的背后就是等待领取工资的农民工。德州中院确定了审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专门合议庭,还向社会公布了专线电话。
本报济南2月11日讯 2月10日,齐河县法院执结了外地的某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当把125万元一一兑付到11名“包工头”手中时,他们高兴得合不拢嘴:“有了这钱,俺们也不用怕伙计们要钱堵门、堵心了,家家户户都能过上欢喜年了!”
针对临近春节农民工讨薪增多的情况,包括齐河法院在内的德州市两级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
据介绍,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或者是农民工起诉包工负责人、转包单位、建设单位拖欠工资纠纷案件;或者是包工负责人起诉建设单位要求支付工程款,虽然当事人不是农民工,但包工头的背后就是等待领取工资的农民工。
德州中院要求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按照“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处理。同时,为保证农民工打得起官司,法院对农民工提出的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凡符合条件即予准许;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一般应该提供相应担保。但如果农民工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法院可免除农民工的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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