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1海口2月9日讯(记者郑全策)为讨回公司长期拖欠社会保险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月29日,海南万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骏公司)12名员工前往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诉。没想到遭来公司处罚。
1月11日和13日,本报就万骏公司14名员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讨要公司长期拖欠社会保险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遭到万竣公司停职、停岗、停薪(简称“三停”)一事进行连续报道。此事经过省劳动监察总队调查和耐心工作,万骏公司收回“三停”决定,并保证从2007年3月起,逐步给职工补缴劳保保险。
今天下午4点许,多名万骏公司员工向记者反映,他们前去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公司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对他们进行处罚,按旷工半天扣去半天工资。
万骏公司总经理熊燕表示,公司不是不同意员工去应诉,但是去应诉要请假,不请假就是旷工行为。
据了解,受处罚的万骏公司员工将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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