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到饭店吃年夜饭,成为不少家庭的时尚选择。目前,我市各大酒店纷纷推出“年夜饭预订”业务。为了避免发生“年夜饭”消费纠纷搅了欢乐聚餐的好心情,昨天上午,记者走访市消协请业内人士介绍了“年夜饭预订”的七个注意事顶。
“买一赠一”忽悠人
去年,市民李先生提前一个月到某酒店预订年夜饭。当时饭店为了促销,推出了“买一赠一”优惠。李先生特地咨询服务员:“我是不是买一道菜,就能赠送一道菜?”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大年初一,李先生全家来到酒店,等菜全部上完,一共只有14道菜。如果按照当初酒店承诺的“买一赠一”,预订10道菜,应该还有10道赠菜,现在却少了6道菜。当李先生向酒店提出质疑时,店方断然说:春节期间酒店没有加倍赠菜活动。多的4道菜是春节优惠。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由于李先生与酒店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后,经消协调解,酒店赔偿了70元钱。
选择酒店要谨慎
选择饭店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事先了解酒店向消费者所提供的相应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如停车保管服务、娱乐服务等。有的消费者吃完饭后为了热闹喜庆,想与家人一起唱歌。这就需要事先了解饭店是否有相应的音响设施。有的酒店就餐环境和菜肴风味都不错,但是没有卡拉OK等娱乐设备,事先如果不清楚,要是有此安排,很容易乘兴而来败兴而去。
电话订餐不理性
理性的消费者应该亲自前往预订酒店,详细了解就餐环境和服务范围,将问题一一敲定,这样可确保消费者订餐到位。
分清“订金”和“定金”
特别注意的是,签合约的同时,一定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消费者如果取消预订,酒店应当退还订金。
不少酒店订年夜饭要事先收取一定的定金,因此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必须先约定违约责任。从顾客角度来说,如果预订了年夜饭而没有去吃,饭店方面可以不退定金;从饭店角度来说,如不告知顾客就取消年夜饭,则要双倍赔偿定金。
空口无凭留字据
无论店家怎样口头承诺,消费者应该向商家提出签一份书面约定,即使没有很正规的协约,一张简易的定餐合同也能作为维权依据。
订餐合同应包括桌数、包房、酒席的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支付定金情况等。并且消费者应把饭菜质量、用餐时间以及违约责任标注清楚,这样出现问题就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付。
约定详尽不厌细
由于春节期间商品需求量大,有些酒店只是笼统地制作一个节日菜单,如,标明的“时蔬”,并不能讲明是什么原料,而且,对一些蔬菜的辅料也不能作出明示,使得众多的消费者感到一头雾水。
避免纠纷最好的方法是做事前防范,警惕商家“报价而不报菜”。不少市民在预订年夜饭时,仅与商家大致商定了年夜饭的总价和盘数,而菜的规格、每盘的量等具体问题都未能商定。有的酒店趁机设陷阱,玩“猫腻”。部分饭店的菜单“口彩”很好,“金玉满堂”、“年年有余”、“春色满园”、“团团圆圆”等,但并不标明用什么原料,多少斤两,结果却是名不符实。
因此,市民在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看清楚菜单,并且对每道菜的规格、数量、价格都要进行详细的约定和记录,包括是否含有酒水及其他服务。
先看账单后结账
有些酒店在结账时会出现“算进不算出”的账单,单方面增加几个莫名其妙的菜肴或其他收费项目,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良好习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无论在哪一饭店进行消费,切记索要发票,以备维权作为依据。如果发现酒楼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向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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