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唐召明)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卢沟桥分队日前对辖区内12条大街的商家私设条幅进行整治,当场拆除了12条违规条幅,4家商场因擅自设置宣传品接到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罚单。
春节临近,许多商家推出促销和打折活动,在商场外悬挂出各式各样的宣传条幅。
丰台区城管部门将辖区内的12条主要道路作为整治重点,对所有餐馆、商城和娱乐场所挨家挨户进行清理。对查出的擅自悬挂不符合规定宣传品的商户当场监督拆除,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商户则予以处罚,以净化节日环境。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违反规定的将会被责令清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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