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2日讯 省城禁止室外摆摊经营烟花爆竹,并要求必须专店或专柜进行销售,经营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等。10日,记者在市郊调查发现,200米内竟然有20余家零售点,俨然一个烟花爆竹“集贸市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10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南外环、103省道某装饰材料批发市场附近看到,近200米的路上聚集了2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在最南边的一家零售点几十米处就有一家正在营业的加油站。这些摊点大都没按规定设销售专柜,很多摊点还出售“二踢脚”、“摔炮”以及包装简陋、没有商标、厂名、防伪标志的鞭炮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我们的烟花爆竹比市区便宜。”一摊主向记者介绍,“这里不用付房租,当然产品就便宜了。已经有人来撵了好几次了,让我们不要在外面街道上卖,但不在外面卖,怎么吸引顾客。”
再向南几千米的一集市附近的人行道上,也有十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聚集在100多米的距离内摆摊经营。“这种鞭炮价格便宜,响声大。”有的摊主还向顾客推销“二踢脚”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品种。
济南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也了解到一些零售点经营不是很规范,特别是在一些远离主干道和市中心的区域,违规现象较多,济南市安监部门将对违规零售点进行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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