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芳)去年9月份,陈小姐将价值4000多港币的富士数码相机送到富士北京技术服务中心维修,相机修好后,富士维修部却错将陈小姐的相机还给别的客户。至今尚未归还相机的富士公司要求陈小姐使用备用相机的同时,交纳原相机的维修费。
富士维修部承认“由于我公司的疏忽,您的F402被其他用户误领取”,并提供一台价值2200元的F460相机备用,一直使用到维修部的人取回她的相机为止。
2006年12月底,维修部致电陈小姐,要求她交纳当初修理F402的512元修理费。
“我的相机没找到,为什么要交维修费?”陈小姐表示不解。
技术中心维修部主管尹先生说,他们提出将备用机送给陈小姐,但需对方支付原相机修理费的方案如果陈小姐不同意,还可以协商解决,“我们现在还在努力追回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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