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火车票又无法退票的李先生2月11日下午乘飞机离开了西安,昨日上午,李先生的弟弟从陕西榆林赶来,已经把两张火车票退了。
李先生的弟弟李建飞告诉记者,昨日上午10时,他一到西安,就赶到火车站售票大厅排队退票。
昨日下午,西安火车站宣传科负责人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限退5日内火车票是一场误会,该规定是当时针对学生票的,学生票的高峰期已过,他们已暂时不执行该规定。
针对火车票“买难退难”问题,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提出建议。西安李文玉先生认为,如果乘客提前12小时退票,可以不收退票费,因为在这个时间段退票的人,90%不是票贩子,提前退票也有利于火车票及时流通。另外,还可以开辟一个火车票转让区,让急着退票的人自由转让,只要是以原价或低价转让的,就不应按票贩子对待。
陕西省消协维权律师团律师姚凯文认为,消费者购买了车票,就和铁路部门形成了合同关系,但现实情况是,这种合同一开始就制约着消费者,是“绝对的霸王条款”,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省消协副秘书长张正佑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收取退票费是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退票费是消费者在生活中常遇的事情,应该减少限制、方便旅客。本报记者 陈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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