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雷燕通讯员粟华英、丁亚涛)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昨日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公众评价调查》结果显示,需申报者在应如何填报生产、经营所得问题上存在分歧。
共有财产所得该由几人填报
调查发现,需申报者在应如何填报家庭共有财产所得问题上存在分歧。
调查表明,需申报者在应如何填报生产、经营所得问题上也存在分歧。三成左右的人认为应按股份所得填报,两至三成的人认为应按协议所得填报,一至两成的人认为应按平均分配所得填报,两成左右的人不清楚应如何填报。
建议个税申报考虑家庭因素
针对需申报者不清楚应如何准确填报非薪金所得和年所得,在应如何填报家庭共有财产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问题上也存在分歧,担心自己的申报不符合《办法》规定等问题。
另外,在本次调查的开放性意见中,还有受访市民表示,个税申报应考虑家庭因素,如有些家庭成员均是高收入者,而有些家庭仅有1个高收入者,但是需要抚养小孩、赡养老人,不同类型的家庭应区别对待。
针对该项调查所显示的相关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地税局纳税人员服务中心宣传科负责人梁永涛。他表示,广州市符合个税申报条件的有10万人左右,目前已经完成个税申报的大约2万。而广州地税12366咨询热线现在平均每天都接到个税申报的咨询电话约200个。
对于市民建议个税申报考虑家庭因素的问题,梁永涛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的税制问题。我国目前的税制规定个税征收是以个人为单位,规定了个税申报不采用家庭申报方式,而是以个人为单位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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