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中国反腐行动在进入2007年后出现新动向,截至今年1月,全国已经有25个省级检察院成立反渎职侵权局,加大惩治“不揣腰包”腐败。此前中共中央党校一项调查显示,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和谐社会的大敌。
25个省份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
2007年伊始全国各地的矿难事故就接二连三发生。1月22日,辽宁灯塔矿难,7名矿工遇难;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壕赖沟超越铁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有35人被困,最终仅6人获救;1月12日,山西忻州市宁武县花北屯乡牛心会煤矿发生局部瓦斯爆炸,13人死亡……
在这些矿难背后往往有地方官员渎职侵权的影子。据最高检察院人士表示,截至今年1月,全国已经有25个省级检察院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检察院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的加大,将从根本上改变反腐败格局中反贪贿“硬”而反渎职侵权“软”的局面,成为2007年中国反腐的新动向。
据最高检统计,2006年高检院派员参与9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深挖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40余名责任人被检察院立案侦查。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还挂牌督办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19件,截至2006年11月底,已有13件51人被立案侦查,20人已被作有罪判决。
查办渎职犯罪是解决勤政问题
“在反腐败方面,我们一定要两个拳头出击。”最高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寒松说:“如果说反贪污贿赂解决的是廉政问题,那么查办渎职犯罪就是要解决勤政问题。随着反渎职侵权局的成立,检察机关更有信心加大惩治‘不揣腰包’的腐败的力度。”
今年1月初,继上海等省市建立反渎职侵权局之后,北京市检察系统三级反渎职侵权部门也正式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这种全国性的、制度性的反腐布局和机制转变显然都应在反腐败的大格局下加以解读。
上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某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正名”之后,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职能化和专业化要求将会逐步提高,以前管理上的行政色彩将逐步淡化。事实上,检察人员与行政人员区分,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能进行分类管理,正是检察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一。2004年年初,最高检就曾组建一个“渎检一级人才库”,当时从全国1万多名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人员中选拔出近200名一级侦查人才进行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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