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社
尽管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日益增多,其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但由于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尚未从根本上突破,农民进城仍然面临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政策歧视,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缺乏基本的政策和制度基础,农民工得到的是非市民待遇。
农民工长期受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一系列限制,虽离开了土地,但又不能融入城市,他们已成为一个与农民和市民均不同质的群体,构成我国目前社会结构的“第三元”,实际上是处于城乡两种管理体系的夹缝边缘,成为“边缘人”。
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既需要我们宏观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协调,同时也需要对他们提供微观的个人、家庭、群体的帮助。而寻求社会问题的出路,提高个人和团体的适应能力,满足他们的需要,达到他们的目标,正是社会工作的根本目的所在。也就是说,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仅要依赖政府,也不仅仅依靠城市社区,还要依仗广大的社会工作者。农民工与社会工作者在双方需要共赢中,可求生存求发展。
广东是全国农民工最多最早的地方。东莞在这方面尤其突出。东莞横沥镇有一家农民工服务中心,是由香港优秀社工、退休老人徐某夫妇投资100万元创办的。其社会工作归纳起来,有以下特色:第一,服务中心,稳定机构。建立农民工文化服务中心,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并在中心建立和开放一个图书室,购进一些知识类、休闲类的书籍,让农民工看报、借书、上机、下棋、健身等。第二,活跃生活,渗透教育。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体活动,开设讲习班,让农民工学习文化知识,接受技能培训。第三,进行外展,助人到家。通过社会工作的外展活动,把服务送到企业,把活动开展到车间。如中秋农民工晚会、国庆农民工生日宴会、农民工子女音乐会。在休假日或晚上,深入工厂、车间,举办一些文体比赛,如篮球赛,歌舞晚会,既可以促进农民工之间的交流,又充实了他们的休闲生活。通过与农民工进行深入的交流,帮助他们确立积极向上的生活目标,让他们追求文化素质的提高,自身修养的提高,同时要让他们意识到只有多学习知识、技能,才能使自己得到发展,摆脱生活困境。第四,个案小组,相互使用。通过个案和小组社会工作模式,帮助农民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因为农民工生活在老乡团体,形成一个同乡社会。在小组社会工作的工作模式中,较为适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是治疗模式。它主要是关注个人行为问题的矫正,对个人提供心理康复和行为指导,小组是进行治疗的媒介,社会工作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在促进小组成员的沟通和互动过程中,增进小组成员的自我认识,以实现其行为的转变,其介入的重点是为个人提供一个小组的治疗环境。
现在,这家农民工服务中心,成为全国典型,是中国本土社工模式的一枝独秀,在为农民工服务中体现了社工价值,展示了社工精神。于是,他们赢得当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得到海内外许多慈善家和企业家的捐赠,2006年7月迎来了广东某高校第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作者是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教授 广州市社会工作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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