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单方收费每年拿走每个储户25.6元 广东政协委员提案
ATM私扣的跨行费要“吐”还
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去年,各商业银行相继收取跨行取款手续费、小额账户占用费、借记卡年费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也相继出台规定,向客户收取ATM跨行查询手续费。
李建浔在此次提交的议案中提出,垄断的各国有商业银行单方宣布收费纯属霸王条款,公然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而各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偏偏以商业银行法修改之前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认为该办法授权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制定银行服务收费。实际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与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是相抵触的。
李建浔告诉记者,储户开设一个账户现在不仅要负担银行卡年费,各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在2005年、2006年又推出了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跨行取款费、跨行查询费等各项收费项目。
李建浔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储户几年前就开了银行卡,其日均存款低于400元。该储户在2004年前无需负担任何费用,而到了2006年,该储户所负担的费用是银行卡年手续费10元;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乘以4个季度;一次查询费为0.3元,按每月查询1次计算,那么上面的费用一年总计为25.6元。银行的乱收费远远高于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对每个账户,银行可以凭银行单方的行为获利25.6元。据了解,目前80%以上银行客户为小客户,按李建浔这个算法,全国若有几亿个类似账户,各银行上述行为的年获利将超百亿元。
李建浔告诉,由于收费项目、标准是银行自行制定的,银行可随时增加新的收费项目和修改收费标准。小额账户的标准现在也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规定的,那么,银行甚至可以宣布日均五万元以下为小额账户。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各银行的这种做法,就是无限地扩大了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
从小额账户管理费到跨行取款手续费,到现在的跨行查询手续费,很多银行卡用户反映说,谁也不知道银行还会有什么收费政策。大家希望银行在决定新的收费项目之前,能先给客户一个收费提示。这样储户就能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银行卡。
李建浔建议,不少国有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都表现出“嫌贫爱富”。针对低保家庭、学生和外来工,银行不但不应开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反而要免收他们的费用,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因此,广东的银监局及物价等相关部门应依据商业银行法和《储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广东各商业银行退还私自扣划的款项,并给予各商业银行处以1至5倍的罚款(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此外,有关政府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依法尽快制定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而收费前都应举行价格听证会。新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只对政府公布之日起设立的账户有效,对此之前设立的账户无追溯力。
有专家指出,上述银行的收费都与中国银联有着直接关系,而中国银联是由八十多家中国的银行共同投资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拥有合谋与垄断的机会。面对银联事实上的垄断,消费者根本没有退路。银行服务能否收费不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而关键是收费的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这需要银行为其价格标准的确立探索合理而具有一定透明度的评判机制,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于此类特殊定价的理解。跨行查询收费之所以遭到公众强烈的反对,关键在于,其收费至今未能拿出合法依据,而没有合法依据的收费理所当然会被视为乱收费。
法制网广州2月12日电(责任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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