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首推防干部“带病升迁”新机制
提拔任用干部先过检察院“体检”关
法制网广州2月12日电 记者游春亮通讯员陈云飞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首开全国先河:实施干部任用需经检察机关审查机制,也就是干部在晋升前,检察机关先对其进行“体检”,确保其“无病”后才能上岗。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向记者介绍,茂名市在提拔干部时曾经出现过尴尬局面:组织部门一边准备对市卫生局一干部的提拔方案,检察机关一边立案侦查,结果其晋升不到3个月,该干部的“旧账”被查了出来,该人进了看守所。这种事情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干部有“前科”,怎么能让他“带病上岗”呢?
为此,茂名市在电白县试点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在干部提拔任用前,由检察机关对其进行“体检”,采用“二查二看一反馈”:即查有关资料档案,看是否有职务犯罪记录;查有关举报信件,看是否有职务犯罪记录;将审查结果实事求是地反馈给组织部门,对有问题的干部提出暂缓使用的意见。自干部任用需经检察机关审查机制实施至今,5名待升迁的干部因被检察院查出存在问题而被组织部门否决。此项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与好评。从今年开始,茂名市将全面建立健全该机制。
记者了解到,电白县在考评机制实施后,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的现象再次出现。电白县观珠镇准备对观珠派出所12位民警提拔任用时,检察机关发现了民警吴某在一起非法拘禁案中起一定作用,最终使组织部门否决了对吴某的晋升决定。去年8月,电白县树仔镇准备对部分干部提拔任用,经检察机关考评,查出该镇干部唐某、李某和崔某3人有涉嫌违纪违法现象。检察机关把情况反馈给组织部门,结果组织部门否决了该3人的晋升决定。
编后
升迁晋级,本应属于那些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但是,却不时有官员“带病升迁”的消息传来,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河北省保定市原市委书记王昆山,就是近年来干部“带病升迁”的典型。
官员“带病升迁”何以频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干部任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开全国先河,实施了干部任用的检察机关审查机制,为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增加了一道强大的“防火墙”,把那些带有“病毒”的“干部”预先过滤掉,以防止这些人手中握有更大的权力,进而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害。该机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无疑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尝试。(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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