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的5年间,仅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送来的过节礼金就达近百万元。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栾蔚东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间,栾蔚东利用担任西华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7起,共计人民币269.9705万元、美元1.5万元,其中仅中秋节和春节收受各乡镇、局委的“节礼”就达80多万元,如果再加上因病住院、外出开会、进修学习期间收到的慰问金,礼金总额将近140万元,占法院查明栾蔚东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据介绍,栾蔚东1999年9月调任西华县县长,当年的中秋节即开始大肆收受下属奉送的过节礼。到2004年底失踪前夕,11个节日(主要是中秋节和春节)共收受各乡镇、局委送的过节礼82.3万元,平均每个节日收过节礼约7.5万元。
送礼者中,不仅包括全县19个乡镇的几乎所有一二把手,而且包括监察局、信访局、文化局、农机局、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审计局、计生委、教育局甚至县委办等县直各单位的领导,送礼者的理由基本上都是“为了取得栾蔚东对自己工作和个人进步问题上的关心和支持”。礼金少则500元、多则数万元,一般以2000元、3000元居多。此外,栾蔚东现有财产及支出与其收入之差共计344.4738万元、美金2.9万元,差额巨大,栾蔚东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一位关心反腐动向的司法界权威人士认为,从最近查处的安徽王昭耀案、北京聂玉河案可以发现,除了干部调整、承揽工程、协调工作等官员敛财的常规项目外,逢年过节的礼金、因病住院、外出学习、开会的慰问金,已经成为当前个别领导干部受贿的大好时机和重要形式。和传统的钱权交易相比,这些打着“人情往来”旗号的“温情腐败”更值得警惕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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