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支荣)以往产妇在医院生孩子、引产等,不告知自己真实情况也许就蒙混过关了。但今后分娩、引产、计免、B超检查都要严格实行实名制,产妇去医院别忘了带齐身份证、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以便医院工作人员如实登记。
据了解,桂林医疗卫生机构从2005年10月份开始实行分娩、引产等信息登记制度,但登记效果较差,从2005年10月—2006年9月30日,市内13家医院,分娩实名登记合格率仅为16.4%,引产证件登记率为27.3%,其中,有4家医院引产登记竟然均为零记录。
为何实名登记率如此之低?有关部门分析认为,一是认识上有偏差,医院畏难情绪大,受利益驱动不愿做这项工作;二是计生、卫生部门沟通不够;三是具体工作者责任心不强;四是没有建立奖惩制度;五是宣传力度不大,群众配合不好。
针对这些情况,昨天在全市计生卫生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联席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黄丹和副市长刘明昱强调,做好实名登记,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职责的要求,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措施,是计划生育统计求实的有效途径。各县区要层层建立责任制、签定责任状,责任到人,做到不漏项、不错填,保证数据情况的真实可用。
会议要求,将实名登记内容将列入2007年的目标管理责任状中,作为2007年度计划生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个卫生医疗机构要与辖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定责任状,区直单位也不例外,确保出生统计数据的准确。
我市二孩性别比虽逐年有所下降,但还是处于比较高的状况,会议要求必须在B超检查和大月份引产手术上把好关,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B超选择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起制度,凡大月份引产的必须凭医院的疾病证明、计划生育部门证明、未婚证明或者是学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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