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日讯记者今日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2007年春季开始,我省将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其中,我省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从2007年开始,全省范围内将实行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同时还将启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省级财政将安排3000万元为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等。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我省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所需的经费中,对于地方应当负担的改革资金,省政府考虑我省县级财政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省级拿大头”的分担办法。在负担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方面,对于按省定“一费制”办法测算,县镇小学、初中标准高于国家测算标准的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予以保障。据测算,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级财政共负担6.3亿元,占地方应负担部分的87.5%,其中,省级财政负担的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占地方应负担部分的96.5%,在全国来说也是为数不多的省份之一。同时,为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顺利实施,省级财政还安排3000万元为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据介绍,我省将利用4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分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据测算,不考虑教师工资增长因素,在全部完成这次改革的4年时间里,全省将累计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61.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57.4亿元。
据统计,仅实行全省县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一项,每年就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3.5亿元,生均减负107元。如果考虑对贫困生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对寄宿贫困生补助的生活费,可为农村初中贫困寄宿生生均减负630元、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530元。从2007年开始,我省还将建立中央、省和市县合理分担经费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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